疫区解封令
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解除非洲猪瘟疫情封锁的命令
三门县人民政府解封令〔2018〕第1号
2018年10月21日,三门县人民政府发布疫区封锁令,对“以三门县大昌牲畜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为疫点,以疫点为中心边缘延伸半径3公里区域为疫区”实施封锁。封锁期间,我县积极采取扑杀、消毒、无害化处理、监测等动物疫病防控措施,疫情迅速得到有效控制。
自疫点疫区内最后一头生猪处理完毕起,经6周连续监测,受威胁区内未出现新的病例。经台州市农业局组织的解除封锁验收评估专家组验收合格,同意我县解除非洲猪瘟疫区封锁。
根据县农业林业局申请,三门县人民政府决定:解除我县非洲猪瘟疫区封锁,撤销疫点、疫区、受威胁区,撤销临时消毒检查站。解除封锁后,各乡镇(街道)和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疫情监测,切实做好各项综合防控措施,加强非洲猪瘟防治科普知识宣传,增强广大养殖户自我防护意识,防止非洲猪瘟疫情再次发生。
本命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三门县人民政府
2018年12月4日